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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辦理香港探親
如何辦理香港探親
一、前往香港探親的條件: 1、在香港有定居的直系親屬; 2、在香港有因私應聘工作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3、在香港有就學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4、直系親屬是臺灣同胞,必須由內(nèi)地親人去香港會親; 5、歸國華僑和僑眷的直系親屬不能回內(nèi)地探親,必須去香港會面的; 6、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前往香港的。
一、前往香港探親的條件: 1、在香港有定居的直系親屬; 2、在香港有因私應聘工作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3、在香港有就學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4、直系親屬是臺灣同胞,必須由內(nèi)地親人去香港會親; 5、歸國華僑和僑眷的直系親屬不能回內(nèi)地探親,必須去香港會面的; 6、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前往香港的。
1、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當?shù)毓簿殖鋈刖彻芾硖庮I取《內(nèi)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qū)申請審批表》一式2份,如實填寫,按要求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由申請人本人遞交申請;
2、提交3張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其中2張由本人貼在申請表照片欄內(nèi),1張在提交申請時交給接待人員;
3、提交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需要查驗原件);
4、提交境外親屬的身份證和旅行證件等復印件及邀請信1封;
5、屬夫妻探親的,須提交結(jié)婚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6、屬夫妻以外的其他直系親屬關系的,提交申請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7、奔喪、探重病等特殊事由,需提交死亡證明或香港醫(yī)院相應證明正本;
8、探望因私應聘在香港地區(qū)工作或就學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需提交香港地區(qū)有關部門簽發(fā)的工作、就學許可證明;
9、不滿14周歲的兒童申請赴香港探親,須提交父母或監(jiān)護人出具的同意證明。
注意事項: 1、懷孕婦女的申請不予受理; 2、須按證件上簽注期限往返。
香港探親簽證的種類介紹及辦理所需材料一、探親范圍: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就學或者就業(yè)的親屬。"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可隨同申請。二、簽注種類:(一)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或多次簽注,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二)探望兄弟姐妹,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三)外交部駐香港或者澳門特派員公署和中央人民***駐香港或者澳門聯(lián)絡辦公室工作人員,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或者澳門部隊干部的內(nèi)地親屬申請赴港澳地區(qū)探親,簽發(fā)3個月多次探親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三、所需材料: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A4規(guī)格的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和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一張?zhí)顚懲暾?、貼有兩寸近期直邊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內(nèi)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qū)申請表》辦理,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夠說明親屬關系的證明或者結(jié)婚證、戶口簿、出生證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年內(nèi)再次申請?zhí)酵诟?、澳的同一親屬不再提交親屬關系證明。(二)探望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親屬,須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三)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門就學、就業(yè)及隨行家屬的,須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香港或澳門有關單位簽發(fā)的就學、就業(yè)"進入許可"以及相應簽注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四)探望持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通行證和工作簽注在港澳地區(qū)工作的親屬,須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期內(nèi)工作簽注復印件。(五)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派員公署工作人員的內(nèi)地親屬赴港澳地區(qū)探親,須提交外交部駐香港或者澳門特派員公署出具的邀請函。(六)中央人民***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聯(lián)絡辦公室工作人員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區(qū)探親,須提交《中央人民***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聯(lián)絡辦公室直系親屬探親申請表》。
如果你探親的時間不長,可以直接申請香港的自由行,簡單快捷,可在香港停留7天;如果時間比較長,你就需要辦理正規(guī)的探親手續(xù),需要對方的資金擔保,收入證明,以及邀請函,手續(xù)比較麻煩
建議您先去【出入境管理局】拿香港探親申請表,根據(jù)申請表的提示再準備相關文件。
探望在香港、澳門定居、就學、就業(yè)的親屬的具有本地常住戶口的內(nèi)地居民,駐地部隊或者工作單位在本地的現(xiàn)役軍人以及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注:“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可隨同申請。
首次申請,申請人須親自辦理,再次申請簽注和不滿16周歲或60周歲以上的申請人,可委托代辦。
普通申請人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出入境部門辦理,軍人在其部隊駐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出入境部門辦理,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向其暫住地地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1、提交填寫完整并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內(nèi)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qū)申請表》;
2、提交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jiān)護人或直系親屬陪同,提交其監(jiān)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護照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4、提交與被探望親屬的親屬關系證明;
5、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回鄉(xiāng)證、或者外國護照等國際旅行證件復印件,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yè)的,提交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yè)的證明復印件;
6、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quán)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軍人由其部隊或者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7、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申請補發(fā)的,提交書面的證件遺失聲明;
8、委托他人申請的,被委托人須提交委托書,交驗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9、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還須交驗中國護照和定居國外的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申請條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就學或者就業(yè)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18周歲以下子女可隨同申請。
“親屬”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注:符合赴夫妻團聚類港澳定居申請條件,在未申請定居前首次申請?zhí)接H簽注,須申請人和境外關系人同時前來交表,并回答有關詢問。
1、填寫完整的《內(nèi)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qū)申請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一張(48X33mm)。
2、交驗申請人身份證(未滿16周歲免交)、居民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3、交驗能夠證實親屬關系的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jié)婚證、出生證、關系公證書、派出所證明、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等。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親屬,每年首次申請?zhí)酵挥H屬均須提交親屬關系證明。
4、提交被探望親屬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者在香港澳門就業(yè)、就學證明復印件。
5、與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團聚類申請人可申請1年多次赴香港探親簽注(持證人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90天)。
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可簽發(fā)3個月多次或3個月一次探親簽注;探望兄弟姐妹,簽發(fā)3個月一次探親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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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旅游簽注(G)發(fā)給赴香港或澳門進行個人旅游的申請人。該簽注分為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四種,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時間不超過7天。
1、受理機關:戶口所在地的縣(區(qū))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2、提交填寫完整的《內(nèi)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qū)申請表》1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提交大一寸(48mmX33mm)背景為藍色的正面免冠光學光面彩色照片2張。
3、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4、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5、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人員,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港澳個人旅游簽注,須按干部管理權(quán)限提交單位意見。其他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以上收費標準不含郵政速遞服務費)
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15個工作日;
1、持個人旅游簽注,在有效期內(nèi)可自行持證出境赴香港、澳門,無須參加旅游團。
2、申請港澳個人旅游簽注的人員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兩地的有關法律,如違反上述法律,將依法查處。對在港澳期間有違反當?shù)胤ɡ⒎欠ň恿?、非法就業(yè)以及行騙等行為的人員,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2至5年內(nèi)不再批準其出境申請。
3、內(nèi)地居民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深圳或者珠??诎冻鼍硶r,發(fā)現(xiàn)所持證件上簽注信息資料制作有誤,可以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換發(fā)相同簽注。
4、內(nèi)地居民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香港或者澳門遺失或者損壞,可以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入出境通行證返回內(nèi)地。
5、特別提示:申請人不得同時持有兩本(含兩本)以上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不得同時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簽注。申請簽注時須確保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超過所申請的簽注有效期20天以上。
二、香港3個月以上的簽證怎么辦
法律分析:1、辦理3個月以上的簽注需要辦理逗留(D)或探親(T)簽注。
2、辦理探親(T)簽注需提交以下材料:
(1)香港配偶的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2)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3)配偶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3、辦理逗留(D)需提交以下材料:
(1)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及復印件;
(2)通過勞務經(jīng)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yè),須提交商務部《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勞務合作項目審批表》復印件。
法律依據(jù):《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fā)管理工作規(guī)范》
(三)簽注種類、出境有效期、往返次數(shù)和備注
往來港澳簽注分為6個種類:探親(T)、商務(S)、團隊旅游(L)、個人旅游(G)、其他(Q)和逗留(D)。根據(jù)申請事由分類簽發(fā)。
1、探親簽注。(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或者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2)探望兄弟姐妹,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2、商務簽注。(1)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根據(jù)各地制定的審批條件,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2)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者,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3)駕駛往返內(nèi)地與香港或者澳門交通工具人員,可以簽發(fā)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3、團隊旅游簽注??梢院灠l(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4、個人旅游簽注??梢院灠l(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5、其他簽注。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6、逗留簽注。簽發(fā)多次簽注,出境有效期根據(jù)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的期限簽發(fā)。(1)赴香港就學、就業(yè)、培訓人員及其親屬,簽注出境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進入許可批準的最長有效期簽發(fā)。(2)赴澳門就學,簽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批準的學習期限簽發(fā),但最長不超過1年。赴澳門就業(yè),簽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或者澳門社會文化司或者經(jīng)濟財政司批準的期限簽發(fā),但最長不超過2年。赴澳門就業(yè)人員的親屬,簽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批準的期限簽發(fā),但最長不超過2年。持證人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三、港澳探親簽證需要什么材料
2、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3、登記備案人員(國家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報備的管理人員、事業(yè)單位報備的人員,金融、教育、衛(wèi)生等系統(tǒng)報備的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jù)干部管理權(quán)限出具意見;軍人由其所在部隊按軍人管理權(quán)限出具意見;
4、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5、委托申請的,被委托人須提交委托書,交驗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6、交驗能夠證實親屬關系的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以及被探望親屬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就業(yè)、就學證明復印件。如港澳關系人有申辦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的,還應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復印件。
7、再次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親屬,免交親屬關系證明。但探望配偶的,距上次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超過一年的,還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就學或者就業(yè)的親屬。"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可隨同申請。
內(nèi)地居民申請赴港澳探親簽注,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就學或者就業(yè)的親屬?!坝H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可隨同申請。
交驗能夠證實親屬關系的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以及被探望親屬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就業(yè)、就學證明復印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親屬,1年內(nèi)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只受理經(jīng)本人提出的赴港澳探親簽注申請,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
2、在同一受理部門、持用同一本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zhí)接H簽注的人員,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須提交委托書,交驗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探親簽注種類、出境有效期、往返次數(shù)和備注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申請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或者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可以申請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3、與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團聚類申請人,可以申請1年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對于遇有特殊情況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門的申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按照急事急辦的工作原則,優(yōu)先審批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六條對因工作、學習、探親、旅游、商務活動、人才引進等非外交、公務事由入境的外國人,簽發(fā)相應類別的普通簽證。普通簽證的類別和簽發(fā)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