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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從珠海到澳門過關的問題
你所說的都可以攜帶,會自動檢測掃描。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guī)定: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和對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總值超出2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如名貴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征稅。(“居民旅客”,是指出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內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主要包括持商務簽證、公務簽證、個人旅游簽證等類型的國內旅客;“非居民旅客”:是指進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主要包括港、澳、臺地區(qū)旅客以及外籍旅客等。)據海關總署《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規(guī)定:香港、澳門地區(qū)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的內地居民可免稅帶進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和12度以上酒精飲料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可免稅帶進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和12度以上酒精飲料2瓶(1.5升以下)。海關對以下商品實行全額征稅驗放: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柜)、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tǒng)、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餐料,包含手機、ipad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常見物品。注意:對于短期內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內進境超過1次)以及邊境地區(qū)居民,海關按規(guī)定只放行其旅途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二、港澳通行證l簽可以直接過關嗎
l簽注為團隊旅游簽,自2017年8月1日以后已經不需要送關服務,團隊旅游簽也可直接過關。其簽注有效期分為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首次辦理須本人至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用A4紙復印,可復印在同一張紙上)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xiàn)場拍照,費用自付),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注。
只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注,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注,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注都要申請。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jié)假日。
【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80元;一次往來簽注,每個15元,二次往來簽注,每個30元。
①某地海關——②出入境大廳——③海關審核——④過境(此時并沒有過檢)——⑤某地入境署——⑥審核——⑦入境(真正入境)(以羅湖口岸為例)
有效期可為三個月或一年,次數可為一次或兩次,一般每次最長逗留7天,但也有更長的簽種。目前為止,開放“自由行”個人旅游、可以申請直通香港簽注的城市,按照香港入境處所公布,一共有49個:廣東省全省21個地級市,以及其他省的28個地級市/直轄市。
澳門旅游海關放行嗎(澳門旅游海關放行嗎最新消息)" title="澳門旅游海關放行嗎(澳門旅游海關放行嗎最新消息)" >
另外,深圳戶籍居民可以辦理一年多次簽注,但(按2015年4月13日新出臺的規(guī)定)一周只能去一次,稱作"一周一行"。
分為三個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個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分為三個月一次、三個月多次、一年多次,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14天
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的期限簽發(fā)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
三、港澳通行證L簽還要送關報團嗎
1、港澳通行證L簽不需要送關報團,可以自助通關。
2、2017年1月27日,羅湖口岸正式啟用“團隊旅游自助查驗專用區(qū)域”驗放團隊出境旅客,“L簽”也可以自助通關。凡7歲以上持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旅客均可以使用自助通道通關。
3、內地居民往來港澳簽注分為6個種類,即個人旅游(G)、探親(T)、商務(S)、團隊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據申請事由分類簽發(fā)。
4、其中香港G簽和L簽的有效期都為:3個月1次、3個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種有效簽注。澳門簽注只有3個月1次、1年1次申請。簽注規(guī)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一進一出算一次。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
6、第十一條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及規(guī)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種范圍的,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海關不予放行。除本人聲明放棄外,應在三個月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辦理退運手續(xù);逾期不辦的,由海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處理。
7、第十二條旅客進出境時應遵守本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授權有關海關為實施本規(guī)定所公告的其它補充規(guī)定。違者,海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8、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L簽”旅客也可在深圳各口岸自助通關了
9、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
四、在香港買完化妝接著去國外旅游需要報關嗎
1、不需要報關,如果你購買的量大的話你回國入境的時候需要申報;量比較小就不用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
3、(1996年8月10日海關總署令第58號公布自 1996年8月15日起實施)
4、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5、本規(guī)定適用于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等有效旅行證件出入境的旅客,包括公派出境工作、考察、訪問、學習和因私出境探親、訪友、旅游、經商、學習等中國籍居民旅客和華僑、臺灣同胞、港澳同胞等中國籍非居民旅客。
6、中國籍旅客攜運進境的行李物品,在本規(guī)定所附《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簡稱《限量表》,見附件1)規(guī)定的征稅或免稅物品品種、限量范圍內的,海關準予放行,并分別驗憑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證件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辦理物品驗放手續(xù)。
7、對不滿16周歲者,海關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限量表》第一類物品。
8、第四條中國籍旅客攜運進境物品,超出規(guī)定免稅限量仍屬自用的,經海關核準可征稅放行。
9、第五條中國籍旅客攜帶旅行自用物品進出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驗放手續(xù)。
10、獲準進境定居的中國籍非居民旅客攜運進境其在境外擁有并使用過的自用物品及車輛,應在獲準定居后三個月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定居證明,向定居地主管海關一次性提出申請。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規(guī)定所附《定居旅客應稅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單》(見附件2)所列物品需征稅外,經海關審核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準予免稅進境。其中完稅價格在人民幣
11、1,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含5, 000元)的物品每種限1件。自用小汽車和摩托車準予每戶進境各1輛,海關照章征稅。
12、獲準進境的自用物品及車輛,應自海關批準之日起六個月內從批準的口岸運進,物品進境地海關憑定居地主管海關的批準文件,對其中的機動交通工具,同時憑旅客填具的“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驗放手續(xù)。
13、定居旅客自進境之日起,居留時間不滿二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稅攜運進境的自用物品應復運出境,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征收進口稅辦法》向海關補繳進口稅。
14、再次出境定居的旅客,在外居留不滿二年,重新進境定居者,海關對其攜運進境的自用物品均按本規(guī)定第三條辦理。
15、進境長期工作、學習的中國籍非居民旅客,在取得長期居留證件之前,海關按照本規(guī)定驗放其攜運進出境的行李物品;在取得長期居留證件之后,另按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和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私用物品的規(guī)定辦理。
16、對短期內多次來往香港、澳門地區(qū)的旅客和經常出入境人員以及邊境地區(qū)居民,海關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具體管理規(guī)定授權有關海關制訂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批準后公布實施。
17、前款所述“短期內多次來往”和“經常出入境”指半個(15日)內進境超過1次。
18、第十條除國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外,中國籍旅客攜運出境的行李物品,經海關審核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準予出境。
19、以分離運輸方式運出的行李物品,應由本人持有效的出境證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xù)。
20、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及規(guī)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種范圍的,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海關不予放行。除本人聲明放棄外,應在三個月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辦理退運手續(xù);逾期不辦的,由海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處理。
21、旅客進出境時應遵守本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授權有關海關為實施本規(guī)定所公告的其它補充規(guī)定。違者,海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22、第十三條本規(guī)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負責解釋。
23、第十四條本規(guī)定自1996年8月15日起實施。